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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自104年8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作業。
DATE / 2015.07.02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基於遏止逃漏並維護租稅公平,自104年8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作業。該分局籲請營業人先行檢視帳簿憑證,若有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,或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、申報時短漏報銷售額之情事者,請於104年7月31日前儘速向該分局辦理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事宜,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,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,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。
發佈日期:2015/07/02
發佈單位:轉發於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


